中央鬆綁居家隔離政策,導致防疫保單理賠再掀波瀾。由於部分居隔對象今(17)天起可選擇「0+7」,外傳產險公司針對可選擇「0+7」者,若執意選擇「3+4」將不理賠。金管會對此回應,一切回到契約條款規定,民眾確實符合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遭處居家隔離要件,防疫險必須理賠。
即日起確診個案同住家人已完成3劑疫苗接種,可免居家隔離,也就是所謂「0+7」新制,但民眾也可選擇居隔3天的「3+4」方案。已有產險業者認為,打3劑疫苗卻自選「3+4」居家隔離,等於是「自願隔離」,故意讓保險事故發生,防疫險將不給與隔離補償;但也有業者認為,要依照隔離單為主,甚至有業者要看小黃卡確認。
對此,金管會回應,防疫險的契約條款,是依照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「與確診者有密切接觸者」,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針對密切接觸者原則上仍是採「3+4」,針對打3劑疫苗者放寬為可選「0+7」。如果被保險人是密切接觸者,選用「3+4」就會收到隔離單,有隔離單就會理賠,沒有要看小黃卡的問題。
有越來越多產險業拒絕承保防疫險重複投保,金管會今天再次說明,保險公司基於風險控管,原本就可進行核保評估,不過若已經核保,保險公司就要依約理賠,不適用複保險條款。因防疫保單是定額保險,沒有複保險條款適用問題,因此保險公司若已核保,無論客戶買多少張防疫保單,保險公司都要依約履行理賠責任。
不過,金管會也提到,保險公司在受理民眾投保後,基於風險控管機制,本來就可對被保險人進行核保綜合評估,並決定是否同意承保,這屬於保險公司的核保政策概念,與複保險條款無關。
金管會進一步強調,近期防疫保單狀況,讓外界格外關注保險公司經營能力,許多經濟行為都有賴保險機制輔助,若要求保險公司承擔太多防疫保單問題,恐將波及整體保險市場機制。
本篇文章引用自此: http://n.yam.com/Article/202205184131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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